附录F(规范性附录)装配好的印制电路板间距隔离及元件隔离E.1总则本附录降低落了表5所规定的导电部件的间距要求,本附录适用于最大污染等级为2级的下列产品:——装配好的印制电路板,和——具有表F.1或者F.2规定保护等级的隔离元件,变压器除外。注:本部分6.3给出了以3级污染等级(GB/T,1-)为基础的导电部件同距的通用要求,原则上,依据GB/T.1-的双重绝缘或者加强绝缘也符合本质安全“ia”和“ib”保护等缓安全同距要求。受安装条件限制适用2级污染等级或者具有防尘防潮壳体或涂敷保护的印制电路板、继电器和光耦合器可使用本附录较为宽松的结构要求。本附录基于标准“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GB/T.1-)。表F.1中的数据适用于过电压Ⅲ/Ⅱ类(主电路/非主电路)、材料用a/b级、2级污染等级(运行中无冷疑)的情况:数据源于标准GB/T.1-,本附录规定的方法利用的是绝缘配合的方法。F.2污染的控制如果印制电路板组件或者隔离部件的污染等级是2级或更高,可采用如下间距:——“ia”和“b”保护等级如表F.1所示:——“ic”保护等级如表F.2所示。可通过下列方法降低2级污染等级:——将保护印制电路板组件或者隔离部件安装于符合现场使用条件的壳体中,防护等级不得低于GB-规定的IP54。外壳须符合GB.1-规定的所有对外壳适用的要求及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要求;或——按照GB/T.3-的规定,有效的1型或者2型涂层:或——安装在一个受控的低污染等级的环境中,在这种情况下,须在制造商提供的文件中规定安装条件且在标志上增加符号“X”(见GB.1-中第29章)。F.3印制电路板的距离和元件隔离F.3.1“ia"和"ib"保护等级对于“ia"和“ib”保护等级,符合下列条件时,F.1规定的情况可采用表F.1的间距:——线路限定为GB/T.1-规定的过电压Ⅰ/Ⅱ/Ⅲ类别(非主电路/主电路),制造商应在文件中增加这些内容作为安装条件,设备应按照GB.1-中29.2e)要求标志“X”。——印制电路板或者隔离元件的绝缘材料应为符合GB/T.1-规定的Ⅲa/b级。符合表F.1的间距应认为是可靠的且不考虑产生较低电阻的故障。然而,当要求部件必须满足冗余要求时(例如二只电容串联在一起),间距小于表F.1值,但大于或相等于F.1表规定值的一半应被认为是单个计数故障,但不考虑其他故障。虽然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需要进行型式或者例行试验,但涂层下、通过浇封化合物和通过固体绝缘的间距应该按GB/T.1-和GB/T.3-的规定进行型式试验和例行试验。因为只能在电气隔离的电路上进行例行试验,所以可在设计印制电路板时加入特殊试验用导体,用于确认制造程序(涂层,封装)的有效性。型式试验必须考虑设备使用的最严酷的环境条件.例如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当采用表F.1数据时不得采用6.3.6规定的复合间距。F.3.2“ic”保护等级对于“ic"保护等级,采用以下条件可以使用表F.2的减小间距:——如果设备的额定电压或者任何部分的标称电压不超过60V峰值,除通用的工业标准外,没有其他关于隔离间距的要求。额定电压在60V峰值-V峰值范围内的设备应符合表F.2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的要求。——不管设备内或设备外,应采取措施对设备电源端子提供瞬态保护。保护措施应能限制瞬态电压不超过设备标称电压(60V、90V、V或者V)峰值的%,如果采取外部措施设备应用符号“X”(见GB.1-中第29章)标志,并且在制造商提供的文件中说明(见第13章)。